名  称:
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
索 引 号:
000014348/2016-01726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03日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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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其他
组  配:
事业单位
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

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及变更信息 

 

  一、法人登记事项

  1.证书编号:137000010162

  2.单位名称: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

  3.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参与研究全省土地储备有关政策规定,编制省级土地储备规划、年度计划和开发利用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省级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及出让前的合理利用;承担省级储备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储备土地供应的有关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整治村庄和工矿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住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

  5.法定代表人:刘相玉

  6.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7.开办资金:10万元

  8.举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二、人员编制

  上年末28本年度28

  三、从业人数

  上年末0 本年度16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2015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开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五、业务开展情况

  2015年,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分管厅长的具体指导下,在厅有关处室、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省土地储备中心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厅领导关于省级土地储备工作的指示要求,一边抓机构组建、一边抓业务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省土地储备中心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一是在省厅党组的重视关心下,省土地储备中心领导班子配备到位,其中两名副主任是从系统内公开选拔产生。工作人员的选配,按照事业单位的进人要求通过公开程序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中遴选产生,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10名录用人员已于6月份报到上班。同时,根据进人计划,上半年配合省人社厅和厅人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名工作人员。同时,超前谋划,完成了绩效工资方案的编制、征求意见、公示和报送工作。二是积极推动省土地储备中心“三定方案”出台。在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厅人事处的大力支持下,《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出台,“三定方案”的出台为省土地储备中心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为使新进人员尽快适应工作,遴选人员报到后,中心组织大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每周安排一个专题,主任分别讲课。通过辅导学习、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使新进人员尽快地适应了中心分配的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内部的工作秩序,同时中心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了内部工作和管理的相关制度,目前中心工作已基本走上正轨。四是考察学习,不断开阔工作思路。七月份中心组成学习考察组,分别到重庆、海南、湖北、广西进行考察学习,受到了启发、学到了经验;在走出去学习的同时,认真接待来我省考察交流的外省(区)团组,先后接待了来我省考察交流的云南、广西、河北考察团,考察团带来了许多新鲜的经验和做法,在相互学习交流中开阔了思路、促进了工作。五是勤练内功,开展省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省直机关工委、厅党组、厅机关党委的关心指导下,经我提议,支委会研究决定,我中心开展了省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高定位、争第一、创一流”的文明创建工作理念,以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团结和谐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在储备中心掀起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高潮和氛围。12月8日,中心以基础分满分、加分两分、总得分102分的成绩通过了省直机关工委的检查验收;12月23日,省直机关工委以《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的通报》对我单位的申报进行了批复。

  (二)积极参与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开展省级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运作平台,加快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对开展省级土地储备工作至关重要。在厅党组的协调推动和分管厅长的具体指导下,我中心积极参与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一是配合省厅完成了《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研究、起草和报批工作。经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于6月5日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鲁政字〔2015〕126号)。二是帮助集团公司起草了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的方案和相关文件。三是为集团公司提出了工作建议。为尽快帮助集团公司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在厅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我中心认真研究分析山东的土地形势和资源情况,借鉴外省的经验做法,为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报了《关于开展省土地储备工作的有关建议》。建议受到了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为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建立思路、明确重点、启动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四是帮助集团公司启动开展业务。针对集团公司正式工作人员尚未到位,开展工作缺乏力量的实际,应集团公司的请求,经厅党组批准,10月份我中心派一名副主任带队,抽调10名工作人员到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帮助开展工作。人员到位后,已帮助集团实施合作储备土地4083亩,实现合作收入5.19亿元,另有7000余亩的合作储备项目正在考察论证。五是召开各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座谈会,为开展省级土地储备工作建言献策。经厅党组批准,11月19日中心与集团公司共同召开了各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座谈会。会上通报了集团公司的组建情况、工作思路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分别交流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对做好省级土地储备提出了建议意见,不少地市表达了与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强烈愿望,宇向东副厅长代表省厅讲话,为下一步全面推动省级土地储备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三)完成了省政府安排为济青高铁公司、省土地储备集团组建分别出资20亿、40亿的任务。省土地储备中心利用近两年开展省级合作储备土地取得的61.84亿元收入,先后为济青高铁公司组建出资20亿元,为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公司组建提供注册资金40亿元。两大集团的顺利组建必将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全省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四)积极推进省级合作储备项目的实施。省土地储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先把工作干起来”和“服务全省经济、服务地方发展”的要求,克服机构不健全、人员未到位、工作缺条件的不利因素,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与市县政府和市县土地储备机构开展合作储备,截至目前已完成了4.9万亩的省级土地合作储备任务,实现省级合作储备服务收入(合作保底收益)67.02亿元,这些资金已全部上交国库。同时,全面梳理2013、2014年项目情况,有序开展收尾工作。对资金缴纳完成的项目进行了二次收益分成的初步调查测算,对缴纳资金存在困难的项目以占补指标抵顶置换或协调银行贷款的方式创新推进工作开展,对不能缴纳资金的项目终止合作协议,有力地推动了省级土地储备项目的合法、依规收尾。

  (五)积极探索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土地储备开发。为促进新建铁路的建设,国务院、国办先后出台了国发〔2013〕33号、国办发〔2014〕37号文件,支持新建铁路综合开发站点周边及毗邻地区土地为铁路建设筹集资金,开发面积为50—100公顷。围绕这一创新性的工作,我中心先后与省铁路办、省高铁公司以及相关市县政府进行了多次的研讨、论证和考察测算,通过广泛的洽谈研究,最终促成了济青高铁公司与青岛经济开发区综合开发济青高铁红岛站130公顷土地的合作协议,迈开了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第一步。

  六、资产损益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上年结余52.04万元,本年度收入227.4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27.48万元;本年度支出19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83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124.13万元。

  七、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2015年度被评为山东省省直精神文明单位

  八、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无

  九、涉及诉讼情况 无

  十、社会举报投诉情况 无

  十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无

  十二、变更信息情况

  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

  2015年10月21日,山东省土地储备中心将法定代表人宇向东变更为刘相玉。